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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史馆参观及展厅管理相关制度
作者: 发布:2023-04-24 点击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史馆参观须知

温馨提示:预约成功信息不作为入校凭证,如需入校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1.开放时间:周二至周六8:30-17:00,16:30停止进馆。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闭馆,其它闭馆安排另行通知。

2.校史馆实行错峰限流开放。团队(≥10人)参观或需要讲解服务的需至少提前48小时预约,散客可在校史馆开放时段自行参观。

3.团队参观采取实名预约制,推荐通过校史馆网站预约,校内参观团队也可电话(027-67886252)预约。预约后若无法按时入馆,请至少提前3小时撤销预约;逾期未撤销预约的,系统将自动默认该账号爽约1次。累计3次爽约的账号,将在90天内不能预约。

4、馆内严禁吸烟、饮食、喧哗、打闹、乱丢废弃物等破坏参观环境及参观秩序的行为。

5、请勿将管制刀具、打火机、危险品及宠物带入场馆。

6、请爱护展览设施,禁止触摸展板、展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未经许可请不要在馆内使用闪光灯拍照或摄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史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校史馆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不断更新改造提高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设备选购

2、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要求设备运行安全,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3、负责设备采购的人员应当广泛搜集产品的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国内外生产技术水平等方面的信息,经过论证后提出初步意见报馆务会审核。

4、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建档等工作。

三、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5、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完全下列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必要时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四、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6、全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7、设备操作工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运行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或向学校维修部门报告。

8、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需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五、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9、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

10、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六、设备检查制度

11、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1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

1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14、每年年底由分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维修人员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对重点设备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七、重点记录制度

15、建立重点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重点设备使用寿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史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建立消防责任体系,落实消防责任制度,实行校史馆、物业、后勤多方负责的机制,确保校史馆的安全。

3、加强对消防要害部位的监督,有针对性的制定防火措施。

4、与学校安全保卫部、消防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制订消防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学习。

5、选拔认真负责的职工担任消防员,并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和完善消防工作制度,组织防火检查,每年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6、电线在通过木质梁架、展柜等易燃物时,必须穿阻燃管,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

7、疏散通道、楼梯间要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8、在有市政管网水源的情况下,参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消防栓。

9、保持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运行良好,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案,作好设备运行的记录。

10、消防器材由学校安全保卫部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11、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拿方便的地方,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不宜兼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等。

12、临时用火、用电,须向保卫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已经批准使用的,要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做到人离电断、火熄。

13、校史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要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逢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时,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防火检查一般应检查:

(1)各部门领导对防火工作的重视程度、防火组织的落实情况及职工对防火安全的认识程度。

(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情况。

(3)消防设施的维护情况。

(4)各项防火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检查时发现火险隐患,应做到: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负责人、定解决时间。

14、如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扑救。

15、对火灾事故,学校安全保卫部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三不放过:没有查出火因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火灾查处结果要上报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并立案存档,由学校安全保卫部提出奖惩意见。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史馆展厅设施养护办法

1、校史馆内展厅和公共区域为无烟区,禁止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易腐蚀性化学物品、管制械具等危险品或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

2、展厅设施须规范摆放,设施说明牌内容清晰,安全警示标志明显,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操作展厅设施。

3、物业人员每天闭馆时清洁展厅卫生,展柜内藏品及展柜内部玻璃每年3月前统一清洁并放置新的防潮用品。

4、安全员每天巡查,检查监控设备、电线路、插头、防火设施等性能是否良好,灭火器是否超使用期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以确保防火及用电安全。

5、物业人员和校史馆工作人员每天检查展厅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紫外线)等设备,做好展厅安全措施。

6、展厅24小时内须不间断启动监控设备及防盗系统,录像资料保留14天,防止设施损坏或展品失窃。

7、每天闭馆时工作人员注意检查门窗是否紧锁,灯光、空调、多媒体等设备电源是否全部关掉,保证展厅的安全。

8、办公室维修人员定期对展厅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需要联系设施维保厂家解决问题的,及时联系厂家并督促维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