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学校在惠宾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建设专题学习会。全体校领导参加会议,校纪委副书记杨堂荣和校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列席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振国详细地传达了湖北省“1+6”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据介绍,为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抓紧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湖北省委办公室厅、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意见》,湖北省纪委、省高校工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加强对高等学校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湖北省高等学校加强民主监督暂行办法》、《湖北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六项配套制度。由此形成的“一个《意见》、六项配套制度”,有效地推进了具有湖北特色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学习会上,丁振国领学,与会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上级对高等学校“三重一大” 的主要内容以及决策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内容,领会对高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情况、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监督等办法。学校领导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认真对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的“一个《意见》、六项配套制度”查找风险点,大家认为,这一系列文件对高等学校“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作出了具体、细致、明确的规定,具有非常现实的针对性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通过学习,中心组成员达成共识:要对照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我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据了解,我校一直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在2010年5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颁布实施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全面查找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明确风险责任、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防范措施及对廉政风险防范方面作积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