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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书

发表时间:2009-09-15     点击:次     编辑:Admin

  9月10日下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在校召开。

  我校党委书记郝翔、校长张锦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振国,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生、副检察长余婧、反贪局局长胡志、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张伟等出席会议,并就如何预防高校职务犯罪作了广泛的交流。

  为了加强我校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我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张继生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振国代表双方签订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书》,双方愿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

  校纪委副书记张骥,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杨堂荣,保密办主任、校办副主任张宽裕,机电学院教授、洪山区政协常委杨代华教授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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