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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发表时间:2009-07-31     点击:次     编辑:Admin

校长张锦高给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副校长邢相勤与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魏铁军互赠礼品

  7月31日,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副主任魏铁军一行前来我校访问,并与学校签署了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领域的法制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研究领域与高校之间的产学研结合。

  根据协议约定,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将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与行业背景,为我校提供相关专业教学案例和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并选派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我校的兼职教师参与国土资源领域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我校将积极利用自身的教育教学优势,为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培养包括博士、硕士在内的各层次的法律、管理等专业人才。同时,我校和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还将在科研上实行优势互补,共同建设科研合作中心,整合双方资源优势,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项目联合申报和联合攻关。学校还将与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建立合作协调沟通机制,定期交流双方科研信息、通报双方科研项目进展,努力促进双方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互访并积极推动双方教育教学合作。

  合作协议由我校校长张锦高和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共同签署。签字仪式由副校长唐辉明主持,副校长邢相勤,校办、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院、法规办、资源学院、政法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及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到访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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